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日前正式批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其制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支持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改革政策正式落地。
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正式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有关工作,将有助于满足罕见病患者、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也将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此前中央及国家部委有关政策明确指出,“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扩大境外进口保健食品、保健用医疗器械范围,有条件允许先行区进口使用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特医食品等”。
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期限为五年,允许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适量保健食品和临床急需的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可以临时进口,并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通过调法授权,适度下放进口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的审批权限,有利于推动这些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政策效用。
“这个政策的落地,改革意义重大,打破了海外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制度限制,在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海外产品可以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在此基础上可以再总结经验、规避风险,逐步放开,在更大的范围推行。”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海南先行先试的行动和成功经验,将为加速保健食品制度改革步伐提供经验和动能。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期待看到一个更加规范、健康的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不过王大宏也指出,该政策落地对于市场端的影响有限。当前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或自行到境外购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现象普遍,且很难改变。但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监管制度的差异,以及食品质量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等问题,给国内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
“目前的局面是,蓝帽子(保健食品)‘失速’,跨境电商产品‘失控’’,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王大宏指出,一方面,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上位法支持不够有力,执法面临困难。如跨境商品执行的生产标准往往与我国不一致,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等也均为国外相关机构出具,采信及认定存在困难。又如因跨境电商企业注册在国外,销售行为发生在境外,市场监管部门对境外主体无管辖权,国外主体也不适用国内法律,这就造成国内消费者需要跨境维权。
另一方面,监管的顶层设计不完善,未明确哪个部门对跨境电商物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导致无人主动发起监管行动,这使得国内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跨境产品“置若罔闻”。同时,在经济下滑背景下,监管部门支持创新的动力不足,既怕给市场运行添乱,又怕招致过大的监管压力。无论是海关还是市场的监管部门,都需调整监管范式以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解决潜在问题。